案情:赵某拖欠张某和郭某6000多元的打工报酬一直不付。张某与郭某商定后,将赵某15岁的女儿甲骗到外地扣留,以迫使赵某支付报酬。在此期间(共21天),张、郭多次打电话让赵某支付报酬,但赵某仍以种种理由拒不支付。张、郭遂决定将甲卖给他人。在张某外出寻找买主期间,郭某奸淫了甲。张某找到了买主陈某后,张、郭二人以6000元将甲卖给了陈某。陈某欲与甲结为夫妇,遭到甲的拒绝。陈某为防甲逃走,便将甲反锁在房间里一月余。陈某后来觉得甲年纪小、太可怜,便放甲返回家乡。陈某找到张某要求退回6000元钱。张某拒绝退还,陈某便于深夜将张某的一辆价值4000元的摩托车骑走。
(本题共9分)
问题:请根据上述案情,分析张某、郭某、陈某的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 1.张某构成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罪(1分)。
2.郭某构成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罪(1分)。
3.张某和郭某是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罪的共同犯罪人(1分)。二人均应按非法拘禁罪和拐卖妇女罪,数罪并罚(1分)。
4.郭某和张某拐卖妇女罪应适用不同的法定刑(1分),其中张某按拐卖妇女罪的基础法定刑量刑,郭某奸淫被拐卖的妇女,法定刑升格(1分)。
5.陈某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非法拘禁罪和盗窃罪(1分),应当数罪并罚(1分)。
6.陈某所犯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由于他中途自愿将被害人放回家,属犯罪中止,可以不追究该罪的刑事责任(1分)。
本题点评:总体上来讲,本题的难度不大,但是要想获得满分还是非常困难。本题的考点即涉及到刑法总则的内容又涉及到刑法分则的内容。刑法分则部分涉及的具体罪名是: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和盗窃罪。刑法总则部分涉及到犯罪和刑罚两部分。犯罪部分涉及到犯罪的中止和共同犯罪两个知识点,而刑罚部分涉及到量刑和数罪并罚两个方面。从考题涉及的知识点来看,无论是是刑法总则还是刑法分则的内容皆为历年司法考试的重点,比如共同犯罪,犯罪中止和非法拘禁罪。由于社会生活本身的复杂性,司法考试所给与的案情是千变万化的。只有牢牢掌握这些最基本的知识点,才能做到以不变应万变。
首先需要掌握的是共同犯罪。共同犯罪包括必要的共同犯罪和任意的共同犯罪。所谓必要的共同犯罪是指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必须由两人以上的共同行为才能构成的犯罪。比如: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所谓任意的共同犯罪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由一个人可以单独实施的犯罪有两人以上共同实施的。根据我国刑法总则的规定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以下几个要件:一、从犯罪主体来看,行为人必须是两人以上,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人都是必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人。比如:有责任能力的人利用幼年人或者精神病人实施犯罪行为,被利用者不构成犯罪,利用者依照实行犯来处理,在西方的刑法理论上称之为间接正犯。二、从犯罪的客观要件来看,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共同犯罪行为有三种形式,共同的作为;共同的不作为,如甲、乙两护士互相约定都不按时给丙病人打针导致病人死亡;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如盗窃犯甲,按照事先与仓库值班员乙的约定,前往仓库盗窃,乙借故离开,事后两人分赃。甲的行为是作为,乙的行为是不作为。按照共同犯罪的分工,其分为四种方式,即实行行为、组织行为、教唆行为与帮助行为。各共同犯罪人的共同行为可能是共同实施的实行行为,也可能是不同行为的分担。值得注意的是,共同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