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的窃贼群像
《雾都孤儿》(《奥利弗·退斯特》)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小说所塑造的人物,弃儿奥利弗·退斯特、教区干事班布尔、窃贼头目“老犹太”费根,都成为了英美文学作品中的典型人物形象。
在小说中形象最为恶劣的就是老犹太费根。这个老贼控制着一些十几岁的孩子,教唆、指挥他们去街上行窃,自己坐地分赃,不承担风险。他在盗贼行当里也是耍弄阴谋,不惜出卖、谋害同伙,直到最后被判处死刑。这个恶贯满盈的罪犯形象后来成为英文中教唆犯的同义词。
除了费根外,小说里还描写了一系列的窃贼形象。比如,凶残的惯于入室盗窃的赛克斯,良心未泯的女贼南茜,受费根控制又自甘堕落的小偷“逮不着”(杰克·道金斯),最后反戈一击的恰利·贝茨,等等。这些人物在作者笔下基本都是被否定的反面角色,作者也给他们安排了可耻的下场。老犹太最后是上了绞架的。赛克斯在逃跑过程中被挂在了绳索上,依然是个绞死的下场。机灵的“逮不着”,最后为了偷窃一个鼻烟壶而“失风”,被法院判刑,终身流放。即使是后来为了救出奥利弗而与盗贼同伙闹翻的南茜,作者也没有给她安排一个好一点的结局,而是让她被自己的情人赛克斯活活打死。
作者对于自己钟爱的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则百般进行保护,竭力不让他堕入到窃贼中去,小心翼翼地不让他沾染到一点盗窃行为。奥利弗第一次被“逮不着”拉出去“上工”,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懵懵懂懂地被路人追打。第二次被赛克斯拿枪逼着去入室盗窃,反倒被主人发现,中了一枪,差点送命。而且仅有的这两次与罪犯同行的结果,居然都是让奥利弗获得了命运转折的好机会。作者虽然特意安排了一个奥利弗不得沾染犯罪行为的故事情节要求(父亲遗嘱所规定的奥利弗继承财产的限制性条件),可是从今天的读者角度来看,这样的安排实在是太离奇、太勉强了。
作为社会渣滓的窃贼
在狄更斯写作的时代,杂志上的连载小说往往是家长在壁炉前向全家朗读的读物。显然,小说必须要符合正在壮大的中产阶级的道德准则与审美口味,才可能有销路。因此,狄更斯在《雾都孤儿》里对于窃贼群像的描绘以及为窃贼们安排的下场,都是当时社会主流意识的反映。实际上,狄更斯在本书开头的作者序言里,已经再三说明了这一点。他信誓旦旦地向读者保证,自己所描绘的“罪恶累累、堕落不堪之辈”是出于社会教化的道德目的。因此,他先要旗帜鲜明地批判当时有一些有意无意带着浪漫色彩描绘盗贼的作品。
和狄更斯的《雾都孤儿》立场相仿,在他那个时代以及以前的时代里,在欧洲流传最广、最著名的文学作品中,窃贼的形象几乎都是反面的、罪大恶极的。
比如,文艺复兴时代最具有反叛精神的文学作品,意大利作家卜伽丘的《十日谈》,总共讲了100个故事,以道学家的眼光来看,其中倒有一大半是在“诲淫”,“诲盗”的则一个也没有。书中出现的角色即使有做窃贼的经历,也都是偶犯误犯,并以痛改前非、终获善报而告终。同时代的英国作家乔叟的名著《坎特伯雷故事》里,也没有正面的盗窃行为描述。
窃贼以正面形象出现,并且强调窃贼行为的社会环境因素的西方文学作品,是在19世纪后半叶才开始涌现的。最著名的是法国作家雨果的《悲惨世界》。雨果在1862年出版的这部小说里,塑造了冉阿让这个人物形象,因为偷窃一块面包而被判处5年苦役,又因为在服苦役的采石场4度企图越狱而加判14年,服刑19年后才得以释放。雨果在作品的序言里说:文明时代这个悲惨世界,是由于社会压迫、“法律和习俗硬把人间变成地狱”,才使得“男人因穷困而道德败坏,女人因饥饿而生活堕落,儿童因黑暗而身体孱弱”。不过即便如此,雨果还是让他的主人公在经过